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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中国汽车报》二手车鉴定评估不再以厘米定级

本文原文刊登于:人民日报社旗下《中国汽车报》
刊登于:2026年10月19日 第36版二手车板块
记者:陈萌、编辑:焦玥、责编:王琨

中国汽车报 人民日报社旗下媒体

近日,记者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获悉,继今年8月公开征集修订意见后,国家标准GB/T 30323-2013《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修订工作已正式启动,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初稿编制,明年正式发布实施。

据悉,此次修订涉及事故车判定、泡水车鉴定、新能源“三电系统”检测以及人员机构管理等多个核心环节。值得一提的是,在碰撞类事故车的判定上,修订标准将取消原标准中“以厘米定事故”等一刀切的量化指标,改为综合判定车况。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罗磊指出,此次《规范》修订已正式列入国家标准修订计划,旨在统一行业尺度、贴近市场实操、契合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

鉴定评估标准修订时不我待

在二手车交易中,经常出现由于消费者不了解事故车的判定标准,而产生认知偏差的情况。

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起案件中,广州的李某向梅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林某向其转让的丰田皇冠小轿车存在车身切割问题,属欺诈交易,损害了其权益,请求判令林某向其退还购车款,并赔偿3倍车款。法院一审判决不构成欺诈,李某不服并上诉。二审法官研究认定,车辆“翼子板”属于“车身外观”的“车辆覆盖部件”,不属于“车身结构部件”,其更新或维修不影响车身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能,同时上诉人未能提举充分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具有隐瞒或欺诈的主观故意并实施了欺诈行为,故本案不构成欺诈交易。

实际上,不只消费者对事故车判定存在异议,就连业内人士对一些案例的看法也会产生分歧。最近,一辆车被第三方平台判定为泡水车,导致车辆价值遭受很大贬损,车主对此提出异议。据其介绍,该车此前发生过天窗漏水,导致车内地板留有水渍,不应该被判定为泡水车。

记者查阅《规范》发现,标准中并没有关于泡水车认定的条款,也就是说目前业内对于如何认定泡水车,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标准。

有行业人士指出,《规范》于2014年6月1日实施,规制对二手车交易行为、减少消费纠纷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但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二手车交易服务场景延伸至司法鉴定、保险理赔、出口贸易等领域,《规范》在事故车、泡水车、火烧车综合判定,新能源“三电系统”的检测,评估师能力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滞后。

“业内对修订《规范》早有呼声。”在验车帮创始人任枭雄看来,《规范》已完成历史使命,现在二手车市场、司法鉴定场景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其局限性也日益暴露,主要有四点:一是《规范》有事故车基础定义,但没有业内最为关心的重大事故车的分级,一刀切式的判定方式是近年来纠纷增长的主要原因;二是泡水、火烧没有完整判定体系,行业只能采用团体标准,打官司时,法律效力经常被质疑;三是当年没有新能源车,完全没有“三电系统”检测的相关标准;四是勘验取证、文书的规范不足,从业者专业性不足,部分从业人员分不清商业检测和司法鉴定,报告容易被质证,影响行业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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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完善升级也要填补空白

据了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3月下达了《规范》的修订计划,项目周期为16个月,归口单位为商务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负责牵头组织修订工作。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二手车鉴定评估分会负责人李鸿介绍,《规范》修订工作将围绕五大维度展开:一是重构事故车判定逻辑与分级体系;二是新增泡水、火烧事故专项鉴定标准;三是增设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鉴定内容;四是规范优化鉴定评估全流程管理;五是拓宽标准适用场景。

实际上,与消费者的朴素认知不同,事故车的判定标准并不是越严越好。李鸿指出,事故车判定在流通领域中具有类似“计量”属性的标准特征,其本质是一套中性的基准尺度,既不应向买方倾斜,也不宜向卖方偏移。在车辆定性问题上,若盲目追求从严,将严重损害市场的公平性与公允价值的实现。

基于这一考虑,《规范》修订的核心调整包括:第一,在碰撞类事故车的判定上,取消原标准中“以厘米定事故”等一刀切的量化指标,改为严格依据相关法规标准,综合考量损伤程度、受损部件性质、修复工艺是否符合规范以及修复后安全性能检测结果,据此判定是否构成事故车。上述规则的明确,将有效解决行业中存在的乱象。例如,车身立柱外侧的侧围外板等非骨架层部位,仅因表层损伤就被直接认定为事故车的问题。

第二,在泡水类事故车(泡水车)判定方面,明确泡水痕迹的核心判定特征为长时间静置形成的连续横向液位侵蚀线和纵向分层腐蚀、泥沙沉积带,区别于天窗漏水、局部洒水等零散痕迹。泡水损伤按低隐患、高隐患两个层级分类管理。

第三,在新能源车鉴定方面,采用“通用项目+动力类型专项项目”的结构,动力电池健康度指标优先引用现行新能源电池国标内容,电池安全状态与健康状态分开披露,确保信息透明。

第四,在人员与机构管理方面,明确鉴定评估人员须为从业机构专职人员,社保缴纳主体与从业机构一致,建立继续教育全流程追溯机制,以及从制度层面防范挂证执业、买证乱象。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田甜告诉记者,协会将汇总近期各地研讨会上收集的意见,并召开会议集中优化审定。新标准发布后,协会将同步推进配套的技术释义文件修订,组织全行业贯标培训,成立跨领域专家委员会处理行业纠纷,定期发布典型争议案例指导,推动新标准落地见效。

出口和改装需求不容忽视

行业对《规范》修订普遍充满期待,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统一全行业鉴定标准,并同步强化行业自律,减少因结论不一致引发的消费纠纷,营造更加诚信、透明的二手车流通环境。

采访中,任枭雄表示,希望新版标准从以估价为核心,转向风险识别和痕迹勘验。他建议,在国家标准层面明确事故、泡水、火烧的分级,并进一步界定重大事故车;同时补上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的现场检测标准,既要有效识别风险,也要避免过度定性;此外,还应统一勘验取证和文书规范,提升检测结论的可复核性。他强调,标准必须贴近实际使用场景,不能只适用于实验室环境,而应同时适配商业检测和司法鉴定等多元场景。

二手车B2B流通科技平台“有辆”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宗明告诉《中国汽车报》记者,二手车检测与评估是交易的前提。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消费者端还是企业端,因参照标准不同或对标准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困扰和争议较为普遍,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与行业标准之间的术语也不够统一。国家标准是制度基石,行业团体和企业可以制定各自规范,但必须以遵循国家标准为前提。有了国家标准,企业才能进一步细化检测方法,明确仪器设备的选用原则,将国标要求转化为稳定、可执行的检测项目,从而降低误差率和经营风险。

宗明透露,当前我国二手车出口如火如荼,对于海外车商而言,他们通常无法亲临现场看车,只能依赖国际通用的、可读性强的检测报告判断车况。因此,新国标需要在底层逻辑上与国外相关标准贯通,将有助于提升跨境交易效率,避免产生国际贸易纠纷;否则,一旦国内外对标准理解出现偏差,就可能付出高成本、长周期的沟通代价,并影响品牌形象。

此外,不少业内人士还提出,新国标在修订中应考虑如何为AI等科技手段的应用提供统一标尺。“AI可以更准确地抓取和学习数据,但必须以统一标准为前提,数据才能更真实、更干净。”宗明表示,希望新国标的出台能够促进新检测技术的应用,大幅提升二手车检测的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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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已披露的《规范》修订方向外,南京首佳名车汇董事长董兵指出,新国标还应明确改装与轻微损伤的豁免范围。当前,随着个性化改装需求增长,加装踏板、行李架等合法改装行为常被误判为事故车,A、B、C柱表层轻微凹陷被过度解读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他建议,对车体结构件进行更清晰划分,并建立“非事故性损伤豁免清单”。例如,因合法改装造成的少量车体打孔、切割,若不影响结构安全,可不认定为事故车;对A、B、C柱等关键部位的表层凹陷、划痕,若未伤及内部加强筋,也未进行切割、焊接修复,应明确排除在事故车范畴之外。